定義定時警鈴來啟動伺服器上的程式

您可以使用此對話框,為執行 %ProductName% 伺服器中的程式,定義或重設定時警鈴。

定時警鈴 ID
可指定定時警鈴的 ID。您可以使用事件資料替代來併入產生這個動作的事件文字。
警鈴觸發前的時間,以秒為單位 (0=取消)
以秒為單位來指定,這段期間必須接收到此動作的相關事件,以免觸發此動作的間隔時間。如果相關事件是在指定間隔時間之內接收到的話,就不會觸發此動作,計時器也會重設,再度開始倒數。
程式規格
指定要在目標系統上執行的程式檔案。執行程式時,程式規格可能會包括對應到目標系統的磁碟機以及目錄資訊。 若不要指定完整的程式名稱,可以使用工作目錄。

也可以指定系統指令,例如,"erase c:\logs\*.log"。 請注意,在所有情況中,都會使用目標系統的指令處理器來起始每一個程式或指令。

工作目錄
指定程式使用的工作目錄。指定工作目錄的效果,和在啟動程式之前, 將現行目錄變更為指定的磁碟機與目錄相同。 如果要啟動的程式需要載入應該位在相同位置的其他檔案或程式時,這種方式特別有用。